我在枫叶国最难忘的一段经历:

“披萨哈”打工记

原志

每当看到印有红帽子标记的意大利饼屋“披萨哈”(Pizza Hut)时,脑海中立刻就会浮现出当年在温哥华“披萨哈”打工的情景,虽是七,八年前的往事了,至今却仍历历在目,难以忘怀。

平步青云

  那是一九九一年九月的一天,当我战战兢兢地拿起电话,按照<温哥华太阳报>上招工广告拨通了“披萨哈”的电话号码时,心里一直在打鼓。在这之前,我给三家中餐馆打过应征电话,一家以我没有加拿大的餐馆工作经验,两家以我不会讲广东话而用同一句“不好意思”拒绝了。于是我放下中文报纸,拿起英文的<温哥华太阳报>,一眼看到“披萨哈(Pizza hut)”招cook(厨师)的广告。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我鼓起勇气按响了电话铃。
  电话那一头听我说明意思后,问我有没有餐馆工作经验。在吸取了数次惨痛教训之后的我,毅然回答Yes。那头很干脆地叫我明天就去店里面谈。与我面谈的人正是接电话的经理,名叫安德鲁,是个书生气十足的白人男子,对中国人有一份特殊的兴趣和友善。他一点儿也不再问我的餐馆工作经验,反而一再好奇地打听种种有关中国的一切奇闻典故,包括我在中国的经历,以及如何到加拿大来的故事。当他得知我丈夫正在念博士时,那份肃然起敬的表情顿时让我产生了片刻的自豪感和自信心。聊了一会儿他便从抽屉里拿出一份表格让我填,然后带我在店里各处参观了一下,完了问我明天能不能开始工作。我正求之不得,立刻回答能。他马上又拿了一份象实验讲义的材料让我回家看,他说他明天要按照“讲义”上面的步骤教我做“披萨”。就这样,因了安德鲁对中国人的这一份好感,我终于从众多的申请者中脱颖而出,如愿以偿得到这份工作。
   上班第一天比想象的轻松,因为做“披萨”实在很容易。第一步发面做“披萨”,第二步烤“披萨”。发面时得先按照“讲义”用温度计测水温,再量水倒面粉开动机器搅拌和面,那步骤就跟做普通化学实验似的煞有介事。安德鲁看我那驾轻就熟的样子大为赞赏,不断夸我是个quick learner(快手)。我心里暗笑:你雇了一个化学实验工作者来做“披萨”实验,不亚于用牛刀杀小鸡,焉能不快?烤“披萨”之前要往发好的面团上放作料(Toppings),这些五花八门的Topping名称很是把我为难了一下,好在我的死记硬背功夫还行,几天下来也就应付自如了。上班的第三天安德鲁开始教我怎么接电话,写定单收钱,以及打发司机送“披萨”。接着又教我盘点结算,向仓库和饮料公司订货,货来了如何验收,等等。他几乎在几天之内就把整个店运作的一应事务全教给了我。第二个星期刚上了两天班,安德鲁当众宣布我从本周起从Cook升为换班经理(shift manager),每天早上九点到下午五点我就是店里的Boss。虽然换班经理只是个最低级的经理,但很多Cook和司机在“披萨哈”里干了几年也得不到这样的机会,而我只干了不到两个星期,真可谓平步青云。
   跟安德鲁工作了几天以后,我发现他是属于那种淳朴憨厚有余,精明严厉不足的人。我从第一天上班时店里的凌乱无序样就能看出来。特别是管理方面存在严重漏洞,浪费惊人,有些司机偷窃成风,导致每天晚上结帐时少则十几块钱,多达数百块钱的亏空,虽处黄金地段,经济效益却差强人意。针对这些问题,我从卫生和浪费着手,几天时间就使店里旧貌换新颜。安德鲁对此自然十分满意。就在我准备进一步向他提些堵塞管理漏洞的建议时,他却因在本店工作期满半年,即将要调到他的家乡温哥华岛上的分店当经理(根据“披萨哈”总部规定,经理每半年必须调动一次)。在安德鲁走的前两天,新经理卡尔走马上任了。
   卡尔是个年轻的白人小伙子,热情开朗又聪明有魄力,才上任两个星期就解雇了两个趁送“披萨”干私活的司机。活不忙时,他能果断让工人提早下班,所以他的每小时平均产值比安德鲁当老板时高很多。卡尔还规定除了换班经理外,其他人一律不准接触钱柜,由此基本上杜绝了丢钱的隐患。卡尔的缺点就是贪玩,他的身上总是带着一副扑克牌,业余时间呼朋唤友,不是到郊外游玩,就是在某处打牌,因此难免迟到或心有旁鹜,店里的事务便更加依赖我。他上任没多久就手把手的教我怎么结帐,怎么向总部写每星期的汇报,以及如何跟银行打交道。到了这一步,可以说整个店的经营程序我全部都掌握了。店里的营业也呈现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总部给了我们店一个本季度优秀雇员的名额,卡尔把我报了上去,于是我在异国他乡第一次尝到了“名利双收”的滋味-不仅得到了一笔奖金,我的名字还刻在匾上挂在店堂上。

厄运降临

  有道是“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半年时间转眼就过去了,卡尔又要调到别的分店去了。新经理是个香港华人,叫伏雷地,已经在“披萨哈”干了七年,以清洁严厉著称,据说他经营的分店,里头每块砖都会发亮,在他手下干活的雇员,一刻也不能闲着,不光忙于卖“披萨”,还要忙于搞卫生。
   尽管在伏雷地来之前我已经带人把里里外外洗了个透,可是在他踩进店门的那一刻还是被他挑出了毛病。原来几分钟之前一个顾客进来拿“披萨”时,鞋底沾的湿泥正好嵌进门槛两到细凹槽里,伏雷地一进门,那象鹰一样锐利的眼光朝四下里一扫,便稳稳地停在门槛上,接下去立刻抓住这两道凹槽里的泥土兴师问罪。虽知他是鸡蛋里头挑骨头,我也只能洗耳恭听。心想来者不善,看来我的好日子过到头了。
   果然不出所料,几天后伏雷地找我谈话。他先肯定了我所做的工作,“但是”他话锋一转,皮笑肉不笑地说:“我真奇怪,凭你这口英语,怎么当上换班经理的?”他的表情,口气充满了毫不掩饰的鄙视和羞辱。我气得浑身发抖,喉咙哽咽,我不住地在心里告诉自己决不能在他面前掉一滴眼泪。等到我费了好大的劲终于把在眼眶中打转的泪水硬忍回去后,才对他说:“我的英语是不如你们好,但应付这类工作也足够了。至少我从未因为英语的原因出过差错,很多英语比我好的人,常常不是记错地址,就是记错Toppings,我却一次也没错过,安德鲁和卡尔从没嫌过我英语不好。再说,我的英语水平也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差,起码我已经通过了托福。”他忙问什么叫“托福”。我略带讥讽地说:“你不知道什么叫托福吗?那是留学生想进北美的大学所必须通过的英语考试。”他手一挥,说:“披萨哈不等于大学,能进大学不等于能当经理,总部主管玛拉也认为你的英语不够好,只能当Cook。如果你同意当Cook,我会照换班经理的工资付你。”我斩钉截铁地告诉他,我不同意。第一,我从未出错或不胜任工作,凭什么降我的级?第二,玛拉来检查工作时对我相当满意。伏雷地看我如此“不服从分配”,非常恼火,可又怕我闹到总部,所以一时也不敢撤掉我的职务。但他自有办法修理我。我本来每个工作日都是朝九晚五,每周干足四十个小时还常加班。而他一下子把我的工作时数砍得剩下每周不到三十个小时。更为缺德的是,他让我这周干一三五,下周干二四六,每天的工作时间全不固定,有时九点半开始,四点下班,有时十一点开始,六点半下班。我知道他是在逼我就范或辞职。伏雷地呀伏雷地,咱们本是同根生,都在异乡为异客,为何相煎太急?
   没过多久我就发现伏雷地想撤掉我的真正原因。原来他的所做所为都是为了一个不可告人的目的,那就是贪污!表面上他工作兢兢业业,励精图治,把员工支使得团团转,一天到晚搞卫生,实际上趁别人忙时在帐面上做手脚,不是涂改发票就是注销定单,结帐时这些钱都进了他的腰包。他很清楚他所做的一切很难逃过我们换班经理的眼睛,但是店里只有两个换班经理,另一个瓜特马拉籍的换班经理是兼职,只做晚班,且有点儿马大哈性格,伏雷地并不怎么把他放在眼里,只有我才是他的心腹大患,所以必须想方设法找理由挑毛病把我撤掉,换上他的可靠心腹才能高枕无忧。
   苍天有眼,就在伏雷地一步步对我施压的同时,他自己却东窗事发,被总部开除了。原来那个瓜特马拉换班经理也早已发现伏雷地贪污的蛛丝马迹,他虽然马大哈,却粗中有细,又特别有南美人的义气,跟我关系一直很好,看到伏雷地整我,他颇有兔死狐悲之感,因此便暗中留意。他也曾经多次暗示我,如果伏雷地太过分,我们就联手把他的行为曝光。可我那时从不参与晚班结帐,苦于手头证据不足,另外,我知道伏雷地能在“披萨哈”干七年升上经理是相当不容易的,真叫我亲手对一个同胞使出杀手锏,断了他一家生路,我还有点于心不忍,尽管他对我毫无同胞之情。
   与我的优柔寡断相比,那瓜特马拉换班经理可就没有那么心慈手软。有一天,一个顾客订了一笔二百七十九块钱的“披萨”,伏雷地扣下定单,没往总部报帐。不知道是他干多了不以为意,或是一时疏忽,竟然没有销毁定单。那换班经理晚上结帐时在保险柜里无意中发现了这一重大证据,立刻就往总部打了一个电话。总部根据定单上顾客的地址电话一核对,伏雷地马上原形毕露。
   总部找了个借口紧急召伏雷地去开会。伏雷地刚离开“披萨哈”五分钟,主管玛拉亲自打电话命令我,如果伏雷地再踏进店门一步,我必须立刻把他踢出去(Kick him off)。她并通知我,十分钟后锁匠会到店里换门锁,在新经理到任之前,店里一切事务由我全权处理。

大权在握

  总算拨云见日。这是我到加拿大以来最扬眉吐气,也是最责任重大的一段时光。我全权负责全店的经营业务,从每天早晨发多少面,安排多少人手,时数,到夜里结帐向总部汇报,定时盘点,全部得亲力亲为,既要维持店里的正常运作,又要提防员工混水摸鱼。
   店里员工有三分之一是中国人,除了我来自中国大陆外,其他全是本地广东或香港华人。从被伏雷地排挤打压到大权在握的这段时间里,我充分领教了某些中国人趋炎附势的丑陋一面。那些白人,南美人印度人并不知道伏雷地对我的挤压,他们对我的态度前后没有任何变化。而那几个华人和伏雷地方言相通背景相似,有一两个人巴不得伏雷地把我拉下来好让他们顶上去。他们赤裸裸地讨好伏雷地,上班时间给他送咖啡,下班陪他打网球,活不忙时给他洗汽车。为迎合伏雷地瞧不起大陆人的心理,当着伏雷地的面嘲笑大陆人叫配偶“爱人”真恶心,去买牛奶鸡蛋也叫Shopping太老土,等等。虽似玩笑话,但听在我的耳朵里,犹如寒天饮冰水,点滴在心头。现在我全权管理店务,他们又来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一是怕我报复他们,二是把我哄高兴了,会多安排点生意兴旺的周末工作时数给他们,所以对我必恭必敬自不在话下,三天两头只要有空隙就会主动把我那辆三手车洗得锃光发亮。每次看到他们用洗碗用的洗洁精泡好了一桶水,再卖力地往我车上擦洗的身影,我就会感慨万千。虽然我打心眼里瞧不起他们的低三下四,但从不报复他们,不是说我的胸怀有多宽广,只是觉得中国人在外都不容易,应该互相帮衬,而不是内斗给外人看笑话!
   也有一两个棘手的员工差点让我吃不了兜着走。一个是满地可来的白人罗伯特,此人好吃懒做又手脚不干净,任何时候只要经理一转身,他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往嘴里投递香肠和奶酪。在他辞工回满地可的前一天,偷偷用店里的电话打了十几个长途到美国和加东地区,帐单到时他早已黄鹤一去不复返。总部追究下来,还好那天不是我当班,是临时叫来坐镇的另一个分店副经理当班,被他钻了空子。
   还有一个叫马克的华人司机,此人是个帮派大哥级人物,贩毒,聚赌,嫖妓打群架无所不能,其经历足以写一本大厚书,警察局对他早已不知几进宫了。我曾经亲眼见过他送“披萨”进汽车的一霎那之间,被三辆警车从三个方向夹攻围捕的情景,那惊心动魄的场面通常只有在好莱坞大片中才能看到。其实马克非常聪明,手脚又很麻利。那时店里刚刚用上电脑,全店的司机唯有他无师自通,只在边上看过几次就会打定单,所以接电话的女员工忙不过来时他就帮着接电话打定单。刚开始我很赞赏他的团队精神,对于其他员工抱怨他送“披萨”总是把地点近的和大笔的定单挑走,我还替他说话。直到有一回被我窥破他的秘密。
   原来他用电脑打出定单后不按“return”,却按”cancel”,这样电脑里头“销售”这一栏目里就不会记录这笔帐,然后他拿着定单去做“披萨”送“披萨”,收的钱纳为己有。我这才明白为什么每天晚上结帐时总会发现电脑里有一两笔取消定单的记录。基于他的黑帮背景,我没有贸然开除他,但我也不能坐视他明目张胆地变相偷钱。一是我必须忠于职守,为店里的经营负责,二是我如果不敢触动他显得我太无能,再说万一他事情败露我也会受牵连。思前想后我决定找他单独谈话。我说:“马克,不要跟我玩游戏,你做了什么逃不过我的眼睛。都是中国人,我不追究你的过去,但你也得守点分寸,咱们才能相安无事,否则,,,”聪明绝顶的马克一下子听出我的弦外之音,也许是一句“都是中国人”感动了他,他竟然破天荒用生涩的国语向我保证:“你放心,我不会给你制造麻烦的,都是中国人嘛。”呵,轮到他跟我套同胞情了。但不管怎么说,我的“政治思想工作”十分奏效,从那以后,只要我当班,倒真的没发现他再干过。
   当然,在不违反原则的前提下,我也会干点以权谋私的事情。首先我招进一个大陆留学生当司机兼Cook,他对我忠心耿耿工作努力上心,为我控制店局起了重大作用。其次,每当有人做错“披萨”或剩“披萨”,我不象安德鲁和卡尔那样通通扔掉,而是带回去送给同是穷留学生的朋友邻居,让大家经常开开洋荤。
   实证明,那段时间“披萨哈”在我主管之下,店里的生意不仅照样蒸蒸日上,而且从未出过事故或被顾客投诉过。

对薄公堂

  总部终于在伏雷地被开除三个月后又派来一个经理。这个名叫西蒙,年约三十岁上下的白人,有着两只深凹凹的蓝眼睛和一个尖尖的鹰钩鼻子,看上去是个老奸巨滑的角色。
   那时店里并不缺人手,他却招进一个名叫潘翠莎的白人女子当phonegirl(接电话女生)。西蒙借口教她听电话打定单,整天凑在一起耳鬓厮磨,如胶似漆,关系十分暧昧。有一天,一个送“披萨”的华裔司机神秘兮兮地告诉我,他送“披萨”去Holiday Inn时在电梯里看到西蒙和潘翠莎在里头开房间。我用中文对他说,西门庆勾搭上潘金莲了。他听得一头雾水,连连追问什么意思。我也故意笑而不答。
   冷眼旁观他们的热闹之时,我却发现西蒙正在不动声色地逐渐减少我的工时,几个星期下来,我每周工时从四十个小时降到三十八,三十五,再到三十二点五个小时。叶落知秋,我知道我的地位又岌岌可危了,眼下明摆着西蒙想让潘翠莎取代我的位置。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正在此时我得到一份与所学专业有关的实验室工作。我提前两个星期向西蒙辞职,讲明再做两周就不来了。西蒙当时一口答应。可是当天晚上他突然打电话到我家,通知我从明天起不必再去店里上班了,他马上就到我家取钥匙,说完不等我回答立刻挂掉电话。一会儿见了面,我问他是否准备付我两个星期的工资,他脱口而出:“Noway!”我说如果你不付我两周的工资就得让我继续干完这两周,因为这是法律规定的。他说潘翠莎已经顶替我的位置,她没办法再安排我。说完几乎是连夺带抢地从我手上抓过钥匙扬长而去。
   我第二天打电话到总部向玛拉告状。玛拉说西蒙是店里的经理,有权处理店里的人事安排。我追问要不要依法办理。玛拉推三托四,籍口正在开会让我另找时间谈话便收了线。以后两个星期我打了无数电话给玛拉都找不到人。显然她在回避我。在这期间,我原先招进去的大陆留学生告诉我,他偶然看到一张西蒙填的解雇我的表格。我立刻请他用店里的传真机复印一份给我。紧接着财务主管也打电话告诉我西蒙把我解雇了,她已经收到表格和中止工资的通知。我心想你们太欺负人,也太低估我了。于是我一状告到BC省标准雇佣局(Employment Sdandards)。玛拉和西蒙这下才慌了神,连忙主动联系我,要我撤销告状,可照样回“披萨哈”工作,职务待遇不变,任我选择分店。我告诉玛拉,非常感谢她的好意,可惜它来得太迟了,我现在已经学会用法律保护我的权益和尊严。
   最后我们一起对薄公堂。本来这是一桩很简单的案子,可是玛拉和西蒙颠倒黑白,说我先找好别的工作,再辞职不干,他们一再挽留我,我不仅不领情反而告他们。还说其实我的名字一直都在雇员名单上,从来没被解雇过,因此不需付我解雇费。我问她连财务主管都看到解雇我的表格,中止了我的工资,这点如何解释。玛拉立刻拿出财务主管声明她没看过我的解雇表格的信作为没有解雇我的证据。看来她们准备得非常充分,连伪证都事先想到了,加上英语又好,巧舌如簧,这般如此地说得口沫横飞,倒变成是我无事生非了。而负责此案的白人法官听了我的申辩后既不评论也不判决,只说时间已到,延后再审。再审要花时间花精力,而且在这种场合我的英语绝对不是他们的对手,又处于一比二的劣势。我看出他们是在采取拖延的手段让我知难而退。
   不是没想过退,可是到底意难平!我自认理在我这边,我就得争回这口气。半途而废不是我的性格,决不放弃才是我的本性。俗话说,水激石则鸣,人激志则宏。你们越是想方设法打压我,我越是要让你们看看中国人并不都是个个好欺负的。
   那时大陆留学生也已经辞职不做了,我也就无所顾虑地把他给我复印的解雇表格作为证据准备好。再上庭时,我义正词严地对所有人说:“我今天站在这儿不仅仅是为了钱而战斗,而且是为了公平和尊严而战斗,请你们尊重事实和证据。”说完我呈上了西门填的那份解雇表格复印件。西蒙和玛拉一看全傻了眼,张口结舌了半天才问我是从哪儿弄来的。我说:“从哪儿弄来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能证明是你们不按雇佣法办事却倒打一耙,还唆使财务主管做伪证,既想赖掉该付我的解雇费又打击我的尊严。”
   由于理由充分,证据确凿,那办案法官只好判我胜诉。判完后那法官对我说:“你既精明又坚持。”我心想我不这样你会判我赢吗?但我嘴上什么也不说,只是意味深长地冲他一笑,做了个再见的手势,便昂首走出了BC省标准雇佣局的大楼。
   来到停车场,正好看见西蒙和玛拉已经先我一步垂头丧气地钻进汽车。与他们第一次的趾高气扬形成强烈的反差。
   望着汽车绝尘而去,我的心底里突然升起一股奇怪的,交织着如释重负和依依不舍之情。我知道,这一年来在“披萨哈”打工的风风雨雨,甜酸苦辣,是非恩怨,瓜葛纠缠,从此一刀两断。然而,这一年的经历和磨炼必将成为我一生中不可磨灭的记忆和宝贵财富。
   我在心里默默地说:“再见了披萨哈,这一年多来你所给于我的甜酸苦辣,连同你那特有的披萨香味,将长留我心中。”

  (本文参加一九九九年多伦多世界日报和加中企业家协会联合举办的“我在枫叶国,,,”征文比赛,获得冠军,并刊于一九九九年九月五日的<世界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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