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馒头引发的友谊

 

                                              原志

 

 

 我知道明眼人一看这个标题多半认为这是抄袭胡戈的。因为他恶搞陈凯歌的电影<无极>的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已经红透了半边天,以致在“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面世以后,“一个馒头引发的官司” “一个馒头引发的麻烦” “陈凯歌为<馒头>动肝火”“吉祥三宝馒头版”“断背山也遇馒头案”等跟“馒头”有关的标题,简直如雨后春笋般争先恐后地冒了出来。421日在美国公映的喜剧片《美国梦》(AMERICANDREAMZ也被叫做“美国超女”牌“馒头”。虽然此馒头并非彼馒头,我也没有胡戈恶搞<无极>的胆量和才华,但我想,除非我不用“馒头”这两个字,否则无论如何也逃不掉模仿的嫌疑。既然这样,何不干脆大大方方地用一回昵?

 

话说前些日子正在蒸馒头花卷时,有个朋友散步路过我家,我顺手装了一袋刚起锅的馒头让她带回去当早点。朋友高兴之余,好奇地连连问我这个地道的南方人怎么会做通常只有北方人才会做的“松软的大白胖馒头”。朋友的疑问顿时勾起了我当年学做馒头的一幕幕往事。

 

那是十几年前我在温哥华刚怀孕的时候,激烈的妊娠反应把我折腾得苦不堪言,每顿饭面对着一桌子饭菜毫无胃口,心里天天想着那些温哥华吃不到的家乡食物,尤其是我们学校食堂里每天早晨供应的又松又软的白面馒头。夜里做梦净是穿梭在食堂里一笼一笼白花花大馒头中间流连忘返的情景,可是一到把手伸出去拿馒头时,梦就醒了。醒来后却再也睡不着了,说不清是思念馒头还是思念家乡-抑或二者兼而有之吧。

 

天亮后跟孩子爸一说,人家倒也勤快,唐人街买不到馒头,第二天马上去Safeway超市买了面粉和yeast(发粉)回来自己做。也不知道是怎么发的面,三五个钟头过去了,那盆面始终纹丝不动,一点没见长。眼看晚饭时分也快过去了,他只好把那半盆面团随便捏成坨坨放进锅里蒸。蒸了大半个钟头,掀开锅盖一看,全是硬邦邦的死面疙瘩,要是扔给狗吃,准是“狗不理”馒头。

 

有一天散步走到另一个学生宿舍区,看到和我差不多同时到达温哥华陪读的娟正在院子里晾衣服,我们那时虽然互相认识却不是很熟悉。娟客气地问我要不要进屋坐坐。我不置可否的瞬间,突然闻到屋子里飘来一股久违了的清香气味,引得我不由自主地循着香味进了饭厅,发现桌上的盘子里躺着一个正散发着袅袅热气的白面馒头,那馒头的丝丝屡屡香气顿时把我的饥饿感全勾引了出来,我的眼珠子立刻象长了钉子似的,死死盯着那个馒头动弹不得。

 

娟到底是生过两个孩子的妈妈,一看我那样子便明白了一切,赶紧上前一步,抓起馒头就往我手上塞,嘴里连声说:“想吃馒头吗?吃吧,吃吧。”我本想假惺惺地推托一下,手却已经不听使唤地接过了馒头。

 

那真是世界上最好吃的馒头!松软,清香,甘润。我狼吞虎咽,三下五除二就把一整个馒头消灭掉,然后才开始为自己的嘴馋感到有点不好意思。娟看我词不达意的嗫嚅着,便干脆又体贴地说:“怀孕就这德行,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交谈中得知娟虽然来自南京,祖籍却是东北,所以跟着她妈妈学得什么面类都会做。她象是摸透了我的心思似的,知道我还没吃够,在我吃完她的馒头不到三个小时以后,她又专门做了两笼热乎乎松软软的馒头花卷送到我家里,直把我感动得喉咙象是被馒头噎住似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吃完了那些馒头以后,妊娠反应便基本上过去了,乡愁也随着馒头下肚而缓解于胃肠之中。我跟娟从此开始了不是姐妹,胜似姐妹的友谊。

 

娟手把手教我和面,调馅,做馒头花卷,包饺子包子。我这才懂得了和面时要加点baking powder ,揉完馒头要“醒”半个来小时,蒸出来才不会有死面疙瘩。拌饺子馅时不仅不要挤掉菜里的水,还要加水加油,再通通朝一个方向搅拌,让油分子包住水分子,这样调出来的肉馅既不会出水,吃起来又口感鲜嫩。想不到学文科的娟居然能通过调饺子馅把化学中的“酯化反应”讲解得头头是道,深入浅出,让我这个化学科班出身的人听得恍然大悟,自愧不如。

 

一个馒头不仅引发了我和娟十几年来始终不渝,情同手足的友谊,也带来了我和其他朋友的友谊。我在温哥华打工时的同事顾太太是土生土长的台湾人,心灵手巧的她在我家吃了馒头包子后,回家后也依样画葫芦,蒸出的馒头包子青出于蓝胜于蓝,吃得她那早就厌倦了烤面包的先生儿女个个眉开眼笑。

 

十余年前顾太太坐够移民监后,索性和先生回流台湾,在高雄开了个点心店,经营的面类品种之一居然是我这个“启蒙老师”教她的小笼包子。顾太太和我虽然超过十年没见面了,可是她有一次在电话里告诉我,每当她做包子的时候,就会想起当年在我那狭小的学生公寓厨房里一块儿烟熏火燎热气腾腾地蒸馒头的日子,心里真是温暖得很。

 

这十多年来,其他跟我学过蒸馒头包子的大陆朋友或东南亚华人朋友也是不计其数。他们都是偶尔串门遇到我在蒸馒头,或是过节聚会吃到我的包子,也有孩子她爸公司的同事,看到他中饭带的馒头包子来索要recipe(配方)和操作步骤,进而发展出超越一般同事的友谊。

 

虽然现在任何一个华人超市都有品种繁多的馒头包子摆在货架上卖,但我还是立足于“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方针。并非我特别勤劳刻苦或食古不化,而是自己做能保证馒头的质量。首先,在多伦多超市上买的馒头全是甜的,天天吃甜馒头当早饭不仅容易发腻,也不利身体健康;其次,一般食品厂或餐馆卖的面食(包括PIZZA和米饭),都是直接用自来水管中的热水发面(本人当年打工时亲手做过),那含有除垢剂(主要成分是铜离子)的热水长期喝多了不会致命也会致病。

 

明白了这个道理后,越来越多的熟人,朋友加入自己做馒头的行列。我的馒头朋友队伍正在日益壮大。(寄自多伦多)

 

(本文刊于美国“侨报”20066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