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多伦多中文报纸的文字现象说起 李裕清 我在读多伦多的一份中文周报时,看到一位读者给专栏作者来信写道:“文章中有多处‘的、地、得’错用,……”,感到有必要谈谈多伦多中文报纸上的错别字问题。其实,无须讳言,在多伦多发行的中文报纸中,存在着错别字的现象,甚至包括中文日报。当然,错别字充斥多伦多中文报端也有一些客观情况。譬如,编辑部的人手不够,交稿时间紧,作者写完文章后没有充裕的时间进行检查、修改等方面的原因。尽管我对这些客观原因表示理解,但为了提高我们海外华人的中文水平,笔者凭着自己肤浅的文字功底,不揣浅陋、自不量力地在此与大家作一些探讨。 首先谈谈“的、地、得”三字错用的问题。 “的”是一个语气助词,表示修饰或所属关系,比如:红的花;我的书。“的”字后面通常跟的是名词。“的”字如果用在句尾,则表示肯定语气,比如:生老病死是人人都难免的。 “地”通常作语气助词以构成状语,比如:特地前来;慢慢地说。“地”字后面通常跟的是动词,因为状语是修饰动词的。 “得”也是一个语气助词,表示效果和程度,比如:说得好;好得很;暖风吹得游人醉。“得”字通常用在动词或形容词后面作补语,以修饰动词或形容词。 下面就在多伦多中文报纸上一些常见的“成对”错别字作简要的解说。 “绝”和“决”:“绝”表示“完全;彻底”,比如:绝无仅有;绝不相干。“绝对”除了表示“完全”的意思外(比如:绝对优势),还表示“一定,肯定”,比如:绝对能办到;绝对可以获胜。“决”用作动词时,表示“决定,决心”,比如:决不待时,即“立刻决定”的意思。“决”作副词用时,表示一定,必定,比如:决非天运;又如:决然(一定的意思)。另外,“决”用作副词时,还可表示“无论如何”的意思,比如:我决不会妨碍他。 “象”和“像”:“象”作为形状、样子时的用词有:形象,景象,气象,现象,想象,象征,象声,象形,万象更新。“像”表示相似,比如:就像,好像;如用作比照人物做成的图形的词有:画像,雕像,肖像。“像”还可以用作“比如,比方”,例如:像这样的事是值得注意的。 “即”和“既”:“即”当连词用时常用的词组有“即使”,“即便”。“既” 当连词用时常与“则”、“就”、“那么”相呼应,相当于“既然”,比如:既要工作,就要先掌握工作本领。“既”还可以跟“且”、“又”、“也”、“还”等词合用,表示同时具有两种情况。比如:既高且大;既快又好;既坚持原则,又灵活运用。 “需要”和“须要”:“需要”表示对事物的欲望或要求,比如:儿童需要牛奶;经济上的需要;从战争的需要出发。“须要”
则表示客观情况的要求,比如:写文章须要真实、准确。“需要”和“须要”两个词的差别用英语表示可能会让人更加容易明白:“需要”一词英文的表达为need,require,demand;而“须要”则为must. 我对以上诸字、词的解说是基于我十六年前出国时对中文的理解。对于由于目前国内文字改革造成一些字的混用,我不甚了解。如果由于这种情况,导致文中我对某些字的错误理解,恳请读者诸君见谅。 谈到文字改革,我就想起前年看到国内公布的一批新简化字时,心里可谓百感交集,悲喜交加。令我感到高兴的是,简化字符合如今快速生活节奏的需要;让我感到悲哀的是,我要赶不上时代的发展了,以后看到一些简化字不知道是从哪些字演变过来的时侯,就会影响我对中文的理解。现在,我看到正规出版的中文书中的一些错别字,我都不敢贸然地说它们是白字,而只好“卑谦”地认为可能是我不知道的中国新公布的简化字。 前一段时间,读到一篇文章,说上海正在审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草案)》,将对日渐泛滥的滥用网络语言之势建起法律屏障,规定国家机关公文、教科书和新闻报道中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语言。如果该《办法(草案)》得以通过,这将是国内首次立法限制网络语言写入出版物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同时也意味着“美眉”、“恐龙”、“PK”这些词汇将彻底与上海的政府文件、教科书、新闻报道“绝缘”。而且,上海各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还将对各类媒体、公共场所用语、用字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 笔者以为,这些出于政府的硬性规定并不一定能阻止一些网络语言在民众间的运用,关键取决于这些语言在社会生活中的生命力。如果这些网络语言在民众中广为流传,在社会生活中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恐怕用立法的措施也不能“扼杀”它们,尽管这些网络语言在现在看来还不是规范的语言文字。 我们可以用现在广为应用的错误文法来说明这一现象。纵观语言的发展历史,我们可以发现,文法中最重要的是,词汇和语法要服从人们的习惯。如果大多数人习惯用一种表达方法,哪怕这个表达方法从文法的角度来讲不规范,甚至是错误的,天长日久以后,文法就得修正,正式承认人们的习惯表达方法。例如,我们现在用的“有失偏颇”(偏颇是不公平、偏袒的意思),从字面上讲应表示公平、公正,但“有失偏颇”在实际应用中却表示不公平、不正确的意思——词的字面意思与我们习惯上用它表达的意思是相悖的,说明了词汇要服从人们的习惯表达方法。语法要服从人们习惯表达方法的现象在我们现在常用的英语中可以看到。比如,在加拿大当地人的口语或e-mail中经常可以听到或看到的“Thanks
very much”,就是一个明显存在着语法错误的句子(Thanks在这里是名词,very
much是副词,语法中副词是不能修饰名词的),但因为人们都这样用,也就无所谓错不错的问题了。这些在语言学上不胜枚举的事例也印证了鲁迅先生的一段名言:“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 (原载《大中报》2007年6月8日) |